主旨:公告本部自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9年5月31日期間,認可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動力衝剪機械、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及研磨機之型式檢定機構,辦理動力衝剪機械、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及研磨機之型式檢定業務。 依據: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作業要點第10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