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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lo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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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部委託社團法人中華產業機械設備協會,辦理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代行檢查業務。
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107-04-11

依據: 

一、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及勞動檢查法第17條。

二、行政程序法第16條。

公告事項:本部委託代行檢查機構名稱、代行檢查種類、檢查項目、責任轄區及委託期間詳如附表。

  • 發布單位:osha_三組(職業安全組)
  • 發布日期:106-02-24
  • 點閱次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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